每日新报(新闻)-天津新闻-第5版-2006.7.14 | 背景颜色: | |
学业考不合格20日前要补考 | | | 新报讯【记者贾林娜邓晶龙实习生于静怡】随着初中毕业考试成绩的公布,今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考试补考工作也将展开。各区县教育局将在7月20日前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缺考和参加考试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进行补考。
市教委明确,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补考具有初中毕业考试性质;凡是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缺考的学生,以及参加考试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均要参加补考。《2006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了初中毕业合格标准,即:操行评定合格,学业考试成绩合格,体育、理化实验考查合格。其中,学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标准为:语、数、外、理、化、政六科学业考试成绩的40%,与平时成绩的60%合并计算,总分达到360分即为学业考试成绩合格。
补考学生经本区县教育局确认具有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按要求填报中招志愿。补考学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和“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志愿。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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